12月4日是第11個“國家憲法日”,也是全國第七個“憲法宣傳周”。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準確領把握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xié)同推進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各環(huán)節(jié)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太康縣委政法委、太康縣法學會通過制作宣傳板面、發(fā)放宣傳彩頁、懸掛宣傳條幅、設置法治宣傳臺等形式宣傳憲法、學習憲法、踐行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