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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秀政法干警】先進典型八: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薛運魁

【優(yōu)秀政法干警】先進典型八: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薛運魁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4-04-18 瀏覽:294 次

優(yōu)秀政法干警事跡展播

開欄的話:為全面展現(xiàn)政法隊伍時代風采,營造學習典型、爭先創(chuàng)優(yōu)的良好氛圍,市委政法委深入挖掘政法系統(tǒng)先進典型事跡,選取8名先進典型,他們堅定理想信念、牢記初心使命、忠誠干凈擔當,事跡催人奮進,是全市政法系統(tǒng)學習的標兵。即日起,市委政法委聯(lián)合駐馬店日報開設《優(yōu)秀政法干警》專欄,刊發(fā)他們的典型事跡,希望廣大政法干警以先進典型為榜樣,切實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重大責任,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駐馬店、法治駐馬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建設駐馬店實踐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用過硬本領捍衛(wèi)公平正義

——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

副庭長薛運魁


從上大學選擇法學專業(yè)那一刻起,薛運魁就把法徽的含義牢記在心。2011年7月入職法院工作后,他更是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自己的職業(yè)使命。
薛運魁現(xiàn)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參加工作10多年來,他恪守法官職業(yè)道德和行為規(guī)范,廉潔自律,秉公辦案,所審結的730多件各類刑事案件無一錯判。他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等,榮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個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市中級人民法院個人三等功1次。

2016年,確山縣患者葉某與診所醫(yī)生王某發(fā)生糾紛。王某在被打過程中反擊導致葉某骨折。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承擔刑事責任,并附帶民事賠償。王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薛運魁在審理此案過程中,進行大量走訪,并征求不同層次法律專家的意見后,于2019年5月二審公開宣判此案,撤銷一審判決,判處王某無罪且不承擔民事責任。
直面社會最關心的醫(yī)患關系話題,凸顯了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核心價值,弘揚了公正、法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該案例被《河南法制報》以及眾多新媒體刊發(fā)、轉載,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于2020年先后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并被評選為第十五屆(2019年度)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案件,入選2021年度駐馬店市政法系統(tǒng)十大精品案件。
2013年以來,薛運魁每年都行走于全市各中小學,為師生、家長做普法宣傳。2017年度的“法治天中行”系列普法宣講活動,在全市中小學師生中引起較大的反響和共鳴。

普法、辦案不忘總結,薛運魁撰寫的《駐馬店市未成年人犯罪調查報告白皮書(2010年~2014年)》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刊發(fā);撰寫的《駐馬店市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情況調研報告》被河南省《人大建設》、駐馬店《天中人大》刊登,并受到省、市領導的好評,其相關信息《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映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現(xiàn)象突出值得重視》一文被最高人民法院簡報采用;撰寫的《未成年人適用非監(jiān)禁刑與社區(qū)矯正銜接問題的思考——以駐馬店市兩級法院未成年刑事審判為基礎》于2017年7月被第四屆少年審判論壇評為二等獎。他先后被評為全省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駐馬店市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等。
2017年以來,在全院刑事法官中,薛運魁辦理案件數(shù)量位居第一,同時還積極參與其他庭審和案件評議工作。2019年,他被評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全年辦案標兵。
辦案之余,薛運魁積極撰寫調研文章和案例分析,撰寫的《因受“誣告”被傳喚后供述其他罪行是否成立自首》案例分析被《公民與法》刊載;《因爭女友與情敵互毆致一方死亡,故意傷害VS正當防衛(wèi)》案例分析被《河南法制報》整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