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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火災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死者尸體死因法醫(yī)病理鑒定案

涉嫌火災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死者尸體死因法醫(yī)病理鑒定案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5-03-28 瀏覽:23 次

【案情簡介】

2021年6月4日07時49分,被鑒定人林某某在樂東縣九所鎮(zhèn)中灶村委會19隊家中發(fā)生起火的死亡事件。另外被鑒定人林某某家屬訴其生前患有股骨頭壞死,行動不便。樂東黎族自治縣公安局委托本機構對死者林某某的死亡原因進行鑒定。

【鑒定過程】

1.檢驗方法

根據(jù)《法醫(yī)學 尸體檢驗技術總則》GA/T 1459-2019、《法醫(yī)學尸體解剖規(guī)范》SF/Z JD0101002-2015、《法庭科學 尸體檢驗照相規(guī)范》GA/T1198-2014、《法庭科學 尸體檢驗攝像技術規(guī)范》GA/T 1585-2019、《法醫(yī)學病理檢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規(guī)范》GA/T 148-2019等有關條款及方法。

2.法醫(yī)學尸表、解剖檢驗及病理學檢查:

一般情況:死者林某某,五官難以辨認,全身體表重度炭化尸體,左側較重,尸表油膩,尸長170.0cm,左面頰、左頸部、左鎖骨處大部分組織缺如、炭化,雙肘、腕、手呈屈曲畸形狀改變,呈拳斗姿勢。

左眼眶內軟組織(眼球)炭化缺如伴周圍眶壁局部骨質缺損,右眼瞼球結膜呈灰白色;上齒列牙齒完整,下齒列無牙齒,雙側鼻腔及口腔(牙齒、牙齦、舌)內見大量煙灰炭末附著。右側顏面部殘存炭化軟組織,余頭面部軟組織燒毀缺如、炭化骨骼外露,頂枕部見10.0cm×8.0cm類圓形顱蓋骨缺如,破口骨質邊緣顱骨外板炭化脫落,內板呈黃褐色,質地松脆,其對應硬腦膜無破損,硬腦膜外無明顯凝血塊附著,其額部邊緣硬腦膜下見灰黃色黏土樣腦組織。

環(huán)狀鋸開顱骨,打開顱腔,殘存顱蓋骨無骨折,其額部內板見乳狀腦組織附著;硬腦膜呈蠟黃色、收縮質地較硬,左額頂部硬腦膜見長2.0cm裂隙狀破口,破口邊緣不整,腦組織膨出,膨出腦組織潰碎,無明顯出血改變;左、右側額顳部及右枕部分別見8.0cm×4.0cm、8.0cm×5.0cm、7.0cm×5.0cm硬腦膜外血腫,血腫呈磚紅色疏松蜂窩狀,與顱骨內板緊密粘附,與硬腦膜粘連不緊密。剪開硬腦膜,硬腦膜下無血腫形成。取出腦組織,剝離硬腦膜,顱底無骨折。鏡下硬腦膜破口處未見明顯出血,硬腦膜呈均質凝固樣壞死,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

腦及腦膜凝固收縮狀,腦溝變淺及腦回增寬明顯,蛛網(wǎng)膜下腔無出血,大腦縱裂、雙側枕頂葉、腦底面及小腦局部呈鮮紅色;右側額頂葉(對應硬腦膜破口處)腦組織潰碎向外膨出狀,無明顯出血改變;小腦扁桃體疝形成。切開腦組織,腦各切面均無挫傷、出血改變,腦系統(tǒng)內無積血。鏡下腦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腦水腫,部分神經(jīng)細胞腫脹,部分蛛網(wǎng)膜及血管壁呈凝固樣壞死,局部細胞核變細長;顳葉小灶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

切開頸部胸腹部,左側頸部淺層大部分軟組織焚毀缺如,其深層肌層尚存,無明顯出血;右側體表炭化,頸部肌群尚存無明顯出血,雙側頸部大血管完整無破損。鏡下頸部深肌群呈均質凝固樣壞死,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

剪開食管及胃,胃內空虛,食管及部分胃壁黏膜見大量煙灰炭末沉著;剪開喉頭、氣管及其雙側分支,喉頭輕度水腫,會厭、喉頭、氣管、支氣管、二三級支氣管黏膜見彌漫性煙灰炭末沉著,并在黏膜表面形成一層黑色假膜,黏膜發(fā)紅水腫;舌骨、甲狀軟骨及環(huán)狀軟骨無骨折。雙側甲狀腺肉眼無異常。鏡下見食管、會厭、喉頭、氣管、支氣管黏膜鏡下見黏膜表面粘附一層黑色煙灰炭末,黏膜層凝固樣壞死,部分黏膜壞死脫落并與煙灰堆積成團狀,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黏膜下層水腫明顯,部分黏膜上皮細胞核固縮、變細長;會厭黏膜下層大片狀出血。

右胸部見28.0cm×12.0cm皮膚尚存,呈黃褐色皮革樣化,表皮剝脫,局部真皮發(fā)紅,毛囊可辨認,余體表焚毀炭化;胸骨、肋骨未見骨折,胸壁漿膜、肋間肌、縱隔、膈肌色鮮紅,右側前胸壁臟面見17.0cm×3.0cm暗紅色改變;雙側膈肌高度均位于第4肋間,胸腹腔臟器位置正常;左右側胸腔分別見約80ml、100ml暗紅色液體,未見凝血塊;心包完整無破損,“人”字形打開心包,心包腔見約30ml暗紅色液體。

心重320g,左、右心室壁分別厚1.5cm、0.3cm。心外膜、心內膜呈鮮紅色,各瓣膜檢查無異常,經(jīng)固定后心肌切面呈土褐色,冠脈檢查:左冠狀動脈前降支距分支口1.3cm處見節(jié)段性Ⅰ級粥樣硬化斑塊。鏡下見部分心肌細胞肥大,細胞核固縮,局部心肌細胞凝固樣壞死,間質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部分心肌細胞自溶。

左、右肺分別重720g、900g,雙肺表面色鮮紅,切面重度淤血,肺門處細支氣管腔內可見煙灰炭末附著。鏡下見肺重度淤血,彌漫性肺水腫,片狀肺氣腫,灶性肺出血,肺門處細支氣管上皮細胞核固縮,黏膜壞死脫落,與煙灰混雜堆積在細支氣管腔內。

左腹壁大部分軟組織及肌層炭化缺如,可見2處14.0cm×6.0cm、10.0cm×9.0cm破裂口,邊緣不整,但部分為殘存的腹壁深肌層,無明顯出血,破口均與腹腔貫通,其內可見部分腸管膨出,外露腸管質硬,部分炭化腸管可見多處短條形破裂口,創(chuàng)緣不平整,腸管破裂口周圍可見少量腸內容物附著,腸系膜色澤鮮紅,腹腔內未見腸內容物、凝血塊,可見少量暗紅色積液。鏡下左腹壁破口處未見明顯出血,肌細胞呈均質凝固樣壞死,局部表層細胞核變細長,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腸破口處未見明顯出血,部分腸全層呈凝固樣壞死,部分黏膜上皮細胞細胞核變細長,呈密集柵欄狀排列,小血管內紅細胞破碎并聚集成團。

肝重1800g,表面及切面色鮮紅。鏡下見肝竇擴張、淤血,中度肝細胞脂肪變,灶片狀肝細胞水樣變,匯管區(qū)灶性單核、淋巴細胞浸潤,部分肝細胞自溶。

脾重100g,表面及切面色鮮紅。鏡下見脾竇擴張、淤血。

左腎重200g,右腎重250g,雙腎表面及切面色鮮紅。鏡下見腎淤血,少量腎小球纖維化、玻璃樣變,部分腎小管上皮細胞自溶。

胰重110g,表面及切面色鮮紅。鏡下見胰組織自溶。

四肢焚損炭化,雙手腕部尺橈骨破裂外露。右下肢跗骨、跟骨、脛腓骨末端焚毀;右大腿前側見20.0cm5.0cm皮膚尚存未焚損,局部汗毛可見。

3.法醫(yī)病理學診斷

(1)全身重度燒傷

1)全身體表焚損炭化

2)全身多發(fā)軟組織焚毀缺如

3)顱骨焚損炭化

4)右下肢末端骨質焚毀

(2)食管及胃內大量煙灰炭末沉著

(3)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征(會厭、喉頭、氣管、支氣管、二三級支氣管黏膜見彌漫性煙灰炭末沉著伴假膜形成,呼吸道黏膜及黏膜下層壞死、淤血、水腫)

(4)腦水腫,神經(jīng)細胞腫脹,部分蛛網(wǎng)膜壞死,小腦扁桃體疝形成,左額頂部硬腦膜裂隙狀破口伴腦組織膨出,左、右側額顳部及右枕部硬腦膜外血腫,頂枕部顱蓋骨缺如,左腹壁及腸管破口

(5)彌漫性肺水腫,片狀肺氣腫,灶性肺出血

(6)中度肝細胞脂肪變,灶片狀肝細胞水樣變

(7)多器官(腦、心、肺、肝、腎、脾、喉頭、胃腸及器官黏膜等)淤血

4.毒化、物證檢驗結果

(1)法醫(yī)物證鑒定意見:依據(jù)現(xiàn)有資料和DNA分析結果,支持林某某為林某某的生物學父親。

(2)法醫(yī)毒物鑒定意見:林某某血液中未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從送檢的“林某某”血液中檢出碳氧血紅蛋白;從送檢的“林某某”血液中未檢出甲基苯丙胺(MAMP)、苯丙胺(AMP)、3,4-亞甲雙氧苯丙胺(MDA)、3,4-亞甲雙氧甲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O6-單乙酰嗎啡、嗎啡、可卡因、苯甲酰安康寧、甲胺磷、滅多威、乙酰甲胺磷、氧樂果、克百威、敵敵畏、樂果、滅線磷、甲拌磷、甲基對硫磷、特丁硫磷、對硫磷、喹硫磷、殺撲磷、二嗪農(nóng)、治螟磷、馬拉硫磷、咪達唑侖、三唑侖、地西泮、艾司唑侖、阿普唑侖。

5.復檢現(xiàn)場電子照片

…被鑒定人林某某俯臥、在底面上,其四肢大部分被碎瓦塊淹蓋;頭頸及軀干部無較重異物壓附,頂枕部部分顱蓋骨缺如,其顱腔內可見多發(fā)骨碎片及碎瓦塊;搬移尸體后,尸體所覆蓋底面潮濕,可見少量黃色油性液體,未見明顯血性液體及腸內容物…。

【分析說明】

1.根據(jù)毒化檢驗結果,被鑒定人林某某血液中未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及甲基苯丙胺、苯丙胺、3,4-亞甲雙氧苯丙胺、3,4-亞甲雙氧甲基苯丙胺、氯胺酮、O6-單乙酰嗎啡、嗎啡、可卡因、苯甲酰安康寧、甲胺磷、滅多威、乙酰甲胺磷、氧樂果、克百威、敵敵畏、樂果、滅線磷、甲拌磷、甲基對硫磷、特丁硫磷、對硫磷、喹硫磷、殺撲磷、二嗪農(nóng)、治螟磷、馬拉硫磷、咪達唑侖、三唑侖、地西泮、艾司唑侖、阿普唑侖,結合送檢案情分析,認為可以排除被鑒定人林某某因乙醇(酒精)中毒及上述毒(藥)物中毒所致的死亡。

2.根據(jù)對被鑒定人林某某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yī)病理學檢查結果,其全身主要器官未檢見致死性自身器質性病變,結合送檢案情分析,認為可排除被鑒定人林某某因自身器質性疾病所致的死亡。

3.根據(jù)對被鑒定人林某某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yī)病理學檢查結果,其存在頂枕部部分顱蓋骨缺如;破口骨質邊緣顱骨外板炭化脫落,內板呈黃褐色,質地松脆,且其對應硬腦膜無破損,硬腦膜外無明顯凝血塊附著,硬腦膜下無血腫及腦挫傷、出血改變,結合現(xiàn)場照片,其顱腔內可見骨碎片及碎瓦塊,且頭頂枕部無較重異物壓附,分析認為其頂枕部顱蓋骨缺如符合頂枕部受火焰高溫作用炭化后碎瓦塊掉落擊破所致;

其存在左額頂部硬腦膜裂隙狀破口伴腦組織膨出;破口邊緣不整,膨出腦組織潰碎,無明顯出血改變,且對應處顱骨炭化無骨折,硬腦膜外/下無血腫形成,其左額頂部硬腦膜裂隙狀破口伴腦組織膨出符合頭部受高溫作用后腦組織及顱內高壓致組織脹裂所致;

其存在左、右側額顳部及右枕部硬腦膜外血腫;血腫呈磚紅色疏松蜂窩狀,與顱骨內板緊密粘附,與硬腦膜粘連不緊密,且其對應顱骨炭化無骨折,硬腦膜下無血腫形成,分析認為其硬腦膜外血腫符合硬腦膜外熱血腫的病理學特點;

其存在左側頸部淺層大部分軟組織缺如;其深層肌層尚存,無明顯出血,且頸部大血管完整無破損;分析認為左側頸部軟組織缺如符合頸部受火焰高溫作用焚毀所致;

其存在左腹壁及腸管破口;其破口邊緣炭化未見明顯出血,凝固樣壞死,細胞核變細長,呈密集柵欄狀排列,且腹腔內及現(xiàn)場未見腸內容物、凝血塊及大量血性液體;分析認為其左腹壁及腸管破口符合左腹部受火焰高溫作用焚損后腹腔及腸腔內壓力升高脹裂所致;

上述頂枕部部分顱蓋骨缺如、左額頂部硬腦膜裂隙狀破口伴腦組織膨出、硬腦膜外熱血腫、左側頸部軟組織缺如及左腹壁及腸管破口均符合高溫作用所致,生前機械性外傷作用所致的依據(jù)不足;且余全身主要器官未檢見致死性機械性損傷,結合送檢案情分析,認為可排除被鑒定人林某某因機械性損傷所致死亡的依據(jù)不足。

4.根據(jù)對被鑒定人林某某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yī)病理學檢查結果,其存在全身重度燒傷,食管及胃內大量煙灰炭末沉著,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征,彌漫性肺水腫,片狀肺氣腫,灶性肺出血,多器官色鮮紅、淤血,腦水腫,小腦扁桃體疝形成等,毒化檢驗示其血液中檢出碳氧血紅蛋白,上述病理學改變符合生前燒死的特點,結合送檢案情及毒化檢驗結果,其在2021年6月4日家中火災事件中死亡,綜合分析認為被鑒定人林某某符合生前燒死。

【鑒定意見】

被鑒定人林某某符合生前燒死特征。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