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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買買”還影響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民法典告訴你:是的

“買買買”還影響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民法典告訴你:是的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1-01-21 瀏覽:4800 次

以后再“買買買”要注意了因為民法典多了兩個字“揮霍”原來婚姻法中規(guī)定了離婚時的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情形,即: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chǎn)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民法典的規(guī)定比原來多了兩個關鍵字: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chǎn)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所以,姐妹們,當然也包括兄弟們,再“買買買”要注意嘍!當然,能夠保值增值的買買買不算,“揮霍”的意思你懂的。
附加:
這些情況可以要求支付離婚損害賠償: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損害賠償不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其本質是一種侵權賠償責任,是過錯方向無過錯方的賠償,即使沒有夫妻共同財產(chǎn),過錯方也需要支付賠償金。


來源:法務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