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的《關于表彰全國優(yōu)秀法院全國優(yōu)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的決定》中,鶴壁中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駱慧杰被最高院授予“全國優(yōu)秀法官”榮譽稱號,全省法院僅五名法官獲此殊榮。
駱慧杰,1985年出生,中共黨員,2006年參加工作,現(xiàn)任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連續(xù)多年審理民事案件數量位居全院第一名,進入法院工作十余年,他出色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以自己的辛勞、智慧和奉獻贏得了各級組織的認可和群眾的信賴,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兩次,“個人二等功”一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評為辦案標兵,被省委評為河南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還曾獲鶴壁市五一勞動獎章、十佳服務型黨員等榮譽。
他是一位“85后”法官,在他剛剛走上審判崗位時的他就許下諾言:“要讓每一位當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多年以來,他始終一絲不茍地履行著自己的諾言,在工作中,他能夠根據每個案件不同情況靈活運用法律,力爭得到當事人的理解和認可,在多年的民事審判一線工作中,他處理的更多是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侵權等涉及對社會弱勢群體權益保護類案件,在他看來,這些案件都是涉及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正是體現(xiàn)法律價值的地方,也正是憑著這股子干勁,他從一名書記員一步步成長為一名員額法官,成長為一名業(yè)務骨干。
他從21歲的初入職場,到35歲的骨干精英,用青春守護著天平,忠于法律,將公平正義的理念恰如其分地融合于他的審判實踐中,用實際行動踐行了“讓每一位當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的諾言。
他,就是榮獲“全國優(yōu)秀法官”榮譽稱號的鶴壁中院法官——駱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