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我國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關于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國家安全法作了明確規(guī)定,尤其是該法第77條,詳細規(guī)定了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很多人以為國家安全與普通老百姓沒什么關系,其實不然。從維護傳統國家安全的要求來說,近年來,社會上出現了一些人主動為外國間諜情報機關服務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些人見利忘義,受外國間諜和情報機關指使,拍攝我國軍事機關所在地及軍事機關進行軍事訓練的情況,利用職務之便向國外間諜機構出賣國家機密,為國外情報機構定期收集黨和國家領導人活動的信息,將涉及國家安全的尖端技術指標出賣給境外情報機構等。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的現象近年來有年輕化和平民化的趨勢,許多青少年由于缺少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常識,被國外間諜和情報機構利用或操縱,一些普通人因為生活問題或者是貪圖享受,主動找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