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頁
關(guān)于組織開展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

關(guān)于組織開展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發(fā)布時間: 2016-12-28 瀏覽:13328 次
會字[2016]23號
關(guān)于組織開展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
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有關(guān)單位:
  “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評選活動由中國法學會主辦、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協(xié)辦,面向未滿40周歲的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在評獎年度前三年內(nèi)正式出版或公開發(fā)表的作品。評獎強調(diào)中國問題和理論聯(lián)系實踐,旨在鼓勵、引導廣大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傳承和發(fā)展董必武法學思想,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與實踐,進一步促進我國青年法學人才成長機制的創(chuàng)新和完善。
  根據(jù)《“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評選和獎勵辦法》,“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獎勵委員會決定:
  1. 2016年開展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評選活動。凡在2013年8月1日到2016年7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公開發(fā)表的專著或論文(有一定的字數(shù)要求,專著或論文限報一項),且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參評。詳細情況請參見本通知附件。
  2.本屆評獎辦公室設(shè)在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以中國法學會的名義予以表彰。
  4.頒獎儀式在第十一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開幕式上舉行。
  5.申報時間截止于2016年8月15日。請申報人將紙質(zhì)作品(專著5本,論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權(quán)頁、目錄、正文的復印件5份),連同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申報表5份(其中含原件1份),寄至:北京市海淀區(qū)皂君廟4號院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郵編:100081。申報表電子版發(fā)至zgfxhdbw@126.com。
  請貴單位給予大力支持,做好組織推薦工作。歡迎廣大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踴躍申報。
  聯(lián) 系 人:陳謙信 王宇飛 楊 力
  聯(lián)系電話:010—66513508
                 13683511522,18810465646,18612585288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評選和獎勵辦法》
             2. 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申報表

中國法學會 

 2016年4月27日